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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056DMEGC(002056)2024-03-08 13:44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横店集团东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