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江西黑猫 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 方彬福先生、骆剑明先生、夏晓华先生、虞义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方彬福先生、骆剑明先生、夏晓 华先生、虞义华先生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