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0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 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包括定 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 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 方式;独立董事应主动加强与监事会的沟通和联系。 第六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