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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猫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03 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之情形,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