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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8月)
002076CNLIGHT(002076)2023-08-29 12:47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 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 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专门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