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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076CNLIGHT(002076)2023-09-14 11:22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刊载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股东名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经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