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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002076CNLIGHT(002076)2024-04-26 11:0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三)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特别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该等职权不能正常行使 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三条 下列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