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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独立意见书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机构的资 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议 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志猛 林 芳 李文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 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