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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金融 衍生业务,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强化风险规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 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 类衍生业务(指以货币或利率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远期合约、期货、 期权、掉期等)。 第三条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还应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 金融衍生业务操作原则 第十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公司所属单位具体开展金融衍生 业务时须由所属单位提出,并撰写金融衍生业务方案分析,说明金融衍生业务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由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小组会签审批后,由实施主体公司董 事长最终签字开展。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建立金融衍生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