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德: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4)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 邦德医药控股集团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