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风险处置机构及职责 关于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规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易普力 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动态跟踪和评估业务开展情况,有效防范、 全面控制和化解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 动性、盈利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财务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 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总会计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 括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法律与合规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开展相关 具体工作。 第二条 风险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领导小组对董事会负责,统一领导金融业务风 险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职责明确,协调合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 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