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中所称董事、董事会,是指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权限,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 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外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