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健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 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