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有关内控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最高担保总额为 6,000 万美元,全部为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外的单位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150 万美元,为公司 对参股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以上担保均无违规 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公司 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