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董事会管理制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管理制度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 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