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梦网科技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2 号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后,你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12 月 15 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2024 年 1 月 31 日,你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你公 司未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3.8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1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