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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135SESPACE(002135)2023-08-28 08: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14:30 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