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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002135SESPACE(002135)2023-12-28 11:5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