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已审批的担保 额度合计为 50,000 万元。 公司的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 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 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二、对2023年1-6月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