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合规部或稽核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主要包括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会计帐目及其相关资产、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稽核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外直属各办事处、境内外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经营特点,制定本 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