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通过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