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 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