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 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是指《公 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 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