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 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公司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行使。超 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