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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002160Alcha(002160)2024-04-11 09:58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我们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