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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2024年4月)
002160Alcha(002160)2024-04-11 09:5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报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 "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资产核销(报废)行为,确保公司财务报表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风险,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办法所指资产 减值包括金融资产计提的预计信用减值损失,所指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 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第三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含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等)、与合同成本有 关的资产、存货、长期资产(含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