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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160Alcha(002160)2024-05-08 08: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 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本所律师基于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 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