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修订稿) 二○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4 一、请结合土地规划调整的预计时间及后续出让程序的具体安排,说明 发行人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进展,预计取得时间,是否存在无法变更规划或完 成出让程序的实质性障碍或重大不确定性,是否有明确具体的替代措施。4 二、发行人 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的具体建设过程、安排,目前已投入 的资金情况。 .................................................. 10 三、发行人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前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建设的原因,结合 该项目已投入的资金及建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等导 致的重大搬迁风险或固定资产减值风险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如存在重大搬 迁风险,预计对募投项目的影响及具体成本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