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芭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170BATIAN(002170)2023-11-30 10:5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 法》")以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 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二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 公司董事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