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芭田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002170BATIAN(002170)2023-11-30 10:57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 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 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