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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002175OIMT(002175)2024-04-26 11:44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全体成 员。根据董事、监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 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四)职工监事:指公司在职职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监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 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