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 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