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御银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177KINGTELLER(002177)2023-12-13 11: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御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