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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银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制订)
002177KINGTELLER(002177)2023-12-13 11:13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重大 问题进行决策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 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 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