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岩山科技:《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 | | |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 | |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 | | 的除外: | 的除外: | | 2 | …… | …… |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 |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三十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