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制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 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 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 "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 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