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