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 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即全年总收入), 年薪包括月工资、年终绩效奖金两部分。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监 事、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 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薪酬方案,负责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