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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002203HAILIANG(002203)2023-10-30 13: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1 (二)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