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 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 人员; (七)因职责、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