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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002203HAILIANG(002203)2023-10-30 13:0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海亮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海亮股份")资金、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2、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 其他支出;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 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