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华律股见字[2023]009 号 致: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接受大连华 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包敬欣、 穆晓霞出席了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集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