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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204DHHI(002204)2023-10-23 10:2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 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独立董事:张树贤、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丛丽芳 2023年10月23日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议《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