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 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 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85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