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 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 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 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 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 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重大购买、销售合同; (二)原材料的外包加工; (三)公司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中的其他事 项。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对内投资 1.购置、出售、租入、租出固定资产; 2.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 5.对原有生产场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