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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002205GuoTong(002205)2023-12-25 12:3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 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或持有本 公司股份时,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 券交易的,还应当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1— 第二章 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 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