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为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002213DAWEI(002213)2023-12-27 08:2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