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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普信: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15NOPOSION(002215)2024-09-13 08:38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42、41、31DE、2403、2405 电话(Tel):+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86 755 83515333/8351509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1.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GLG/SZ/A2008/FY/2024-938 致: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 文件以及《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