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 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 发现有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形;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 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 行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