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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9月)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1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